近日一段名为坐公交车居然被弄了2个小时视频的影像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,该视频完整记录了某乘客因座位纠纷被滞留车厢的全过程。这起涉及公共交通安全、乘客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,暴露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的多个法律盲点与应急处置短板。
据视频显示,事件起因于两位老年乘客因座位靠背角度产生争执。当班司机根据《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》第28条,在多次劝阻无效后选择靠站停驶并报警。但因交通高峰期警力调配延迟,导致涉事乘客及其他28名通勤者被迫滞留车厢长达123分钟。现场视频中清晰可见,涉事乘客多次尝试强行下车与司机发生肢体接触,而部分赶时间的乘客则通过手机全程记录并上传网络。
本次事件在法律层面引发三重争议:其一,司机采取全车滞留的处置方式是否符合《道路运输条例》相关规定;其二,乘客拍摄并传播纠纷视频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;其三,公交公司是否需要为乘客的时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北京律协交通委九游娱乐文化 九游app官方入口主任王某某指出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182号司法解释,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者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,但必须遵循最小损害原则。
针对此类事件,交通运输专家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:应在公交车辆加装具备远程传输功能的双向摄像头,既保护司乘安全又规范处置流程;建立与公安110联动的公共交通快速响应机制,确保纠纷发生后20分钟内专业处置人员到场;推广柔性执法培训,使司乘人员掌握冲突降级技巧。深圳已试点公交安全员制度,纠纷处理效率提升67%。
A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64条,当乘客行为危害行车安全时,司机可采取必要措施,但需立即报警并不得超过合理限度。
A:在公共场所拍摄不违反法律,但传播视频时需对他人面部进行马赛克处理,否则可能触犯《民法典》第1032条隐私权条款。
A:可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投诉,需保留车票、时间记录等证据,最高可主张相当于车费10倍的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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